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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性质 浙江慈云佛学院位于环境清幽的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镇茶山境内,始创于1986年,今已发展成为具有相当规模,软硬件设施完善,并于2013年经国家宗教局正式批准,成为浙江省华东地区最大的一所尼众佛学院,学院直属浙江省民宗委统一管理,由浙江省佛教协会主办,浙江省宁波佛教协会、浙江宁海佛教协会共同承办,浙江宁海慈云庵主要承办的一所以学修并重为基础的汉语系佛教高等宗教院校。 二、培养目标 培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学修并重、具足正信、严净毗尼、弘扬正法的现代佛教僧才。毕业后能从事佛教教育、寺院管理、慈善事业、文化交流等工作,为传播佛法、净化人心,构建和谐社会,开创中国佛教新局面做出贡献。 三、学制及课程设置 学院分设预科班、本科班、律学班三个层次。 学制:预科班二年,本科班、律学班四年。 课程设置: (1)预科班课程设置:佛学基础、印度佛教史、遗教三经、二课合解、百法、八识规矩颂、禅林宝训、小止观、论语、英语、书法等。 (2)本科班课程设置:中国佛教史、俱舍论、唯识宗、天台宗、净土宗、禅宗、三论宗、道次第、古代汉语、外语、计算机等各宗派基本经论及重要佛教典籍。 (3)律学班课程设置:以学习南山三大部为主体,四分律藏、随机羯磨、南山三大部、二小部以及相关律学资料等。 四、招生名额 经浙江省佛教协会批准,本院2016年度计划招收女众预科班40人,女众律学班40人。 五、报考条件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信仰虔诚,品行端正,历史清白的出家尼众。 2、预科班 招生对象是出家小众:沙弥尼、式叉尼,年龄限在18--40岁之间,无婚姻与恋爱关系,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及自我控制能力,并能念诵五堂功课,有志于体验十方丛林生活的出家尼众。 3、律学班 招生对象是受过二部僧戒的比丘尼,年龄限于20--45岁之间,文化程度高中或同等学历(佛学院毕业),信心具足,听从佛制,有志学习、行持戒律,住持正法的比丘尼众。 4、拥有专业特长的(如艺术、建筑、外语、声乐、体育等),可优先录取。 5、有下列情况者,将退回原推荐单位。 (1)入学时,经体检和复试,不符合入学条件者;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 (3)入学后,连续患病二个月以上不能学习或患传染病、精神病等。 六、招生考试科目 1、佛学(佛学基础、八宗概要、二课合解、中印佛教简史、沙弥律仪、毗尼日用切要) 2、语文(初中占60%,高中占40%) 3、英语(初中占80%,高中占20%) 七、报名手续及报名时间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见到招生简章后,来信、来电索取报考登记表,或在网上下载报考登记表。 2、报考学员所在寺院(或佛教协会)向我院招生办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2)考生所在寺院(或佛教协会)推荐信及当地宗教部门政审证明。 (3)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有效)。 (4)二寸相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明书、戒牒复印件各一份。 (5)经我院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恕不退回。 3、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8月8日止。 4、报考期间自理各项费用(车、船等费)。 5、报考学员也可把填写完整后的报名登记表电邮至招生办,以接到招生办回执后视为报名成功,但须补寄加盖相关单位印章的证明信和上述其他证件。 八、考试及录取资格 1、考试地点:浙江慈云佛学院。 2、考试时间:8月12、13两日(农历七月初十、十一)。 3、考试科目:佛学、语文、英语。 4、面试内容:二时课诵、日常威仪等。 5、根据考生的宗教情操、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录取。 九、学习期间生活待遇 1、食宿免费,每学期按规定发给必要的生活补助。 2、免费提供教材及相关资料。 3、品学兼优者,每学期按规定颁发奖学金或物质鼓励。 4、医疗费按学院有关规定,酌情给予报销。 5、寒暑假可凭学生证享用半价优待票。 十、毕业去向 1、学修兼优者,根据双向自愿选择的原则,可留院任教,或深造,或留院常住任职。 2、根据各地佛教团体及寺院的需要,经征得原推荐单位同意,可介绍予有关佛教单位服务。 3、预科班毕业可报考律学班或本科班,律学班毕业可报考本科班。 4、回原推荐单位。 注:本院招生对象是女众。本《招生简章》与《报考登记表》可在各地佛协、佛教院校和开放的寺院公开张贴(复印有效)。 本院网站http://china-ciyun.cn(浙江慈云佛学院)提供招生相关信息,亦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本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报名表》。 交通路线:飞机到浙江宁波站下机,动车到浙江宁海站下车。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慈云佛学院 邮编:315611 联系人: 永明法师 15948716138 QQ:2327192475 E-mail:2327192475@qq.com 振懿法师 15948086587 QQ:121040395 E-mail:121040395@qq.com 注:报考的考生经申请取得寺院同意后,可在公历4月中旬后到浙江慈云佛学院挂单复习,以便参加招生考试;期间可根据个人意愿参加安居。 (浙江慈云佛学院2016年秋季招生报名表可自行下载、复印。) 浙江慈云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