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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浙江宁海慈云佛学院2010年秋季招生通知

来源: 慈云佛学院    作者: 慈云通讯员    日期: 2010-03-26    浏览: 2181

宁海慈云佛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一、性质

慈云佛学院创建于是1986年,由上又下定老和尚大悲心发起创立,为培养佛教界学修并重的僧人不遗余力,呕心沥血历经22年。今已发展为相当规模,软硬件设施逐步完善,在浙江省乃至在全国已成为一所颇负盛名的以学修并重为基础的汉语系高等宗教院校。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树立正见、宏扬佛法、自愿献身佛教事业的佛教学术研究、佛学专业教学、佛教文化交流和寺院管理的人才。

三、学制、课程设置及招生名额

1、本院只设女众部。班级设有预科班、本科班、律学班三个层次。

2、预科课程设置(佛学:基础佛学、印度佛教史、唯识宗、律宗及其他重要佛教典籍;社会学科:语文,英文,政治,书法)。

       律学课程设置(以学习南山三大部为主体,四书)。

       本科课程设置:(佛学:天台宗、净土宗、中国佛教史、三论宗、禅宗、等各宗派基本经论;社会文化学科:古代汉语、中国通史、政治、外语、书法等)。

3、律学班学制四年,本科班学制四年,预科班学制二年。今分别招收律学班50名,预科班50名。

四、招生条件

1、在寺院出家一年以上,严持律仪并能念诵五堂功课的尼众。

2、历史清楚、信仰虔诚、品学兼优,自愿从事佛教事业。

3、报考预科班学生需具有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入学以后,必须参加科目考试,考试及格者颁发毕业证书,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4、预科班年龄限四十岁以下,律学班年龄不限,没有婚姻恋爱关系。凡入学学生必须随众,不得无故缺课,不上殿等现象。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隐)疾及传染病或精神病,没有不良嗜好。

五、报名办法及有关规定

1、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由本人所在地的寺庙推荐,佛协和宗教部门同意。

2、各地推荐学生时,应严格把关,真正把品学兼优的青年僧人推荐上来。

3、报名者须将身份证、学历证件(复印件)及体检表(肝、肺、心脏)。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僧装彩色相片四张,随同报名表用挂号函寄我院,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入学证。如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恕不退回。报名者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注明所报班级。

4、报名的学生来学校时必须参加笔试,面试,面试内容:二时课诵、日常威仪等。不合格者退学。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公历4月1日——6月30日(以邮戳为准)。

地址:浙江省宁海桥头胡慈云佛学院。

七、入学

1、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入学通知书,被录取者持入学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本院报到进行学前教育。

2、所有学生来院费用(车、船、飞机、食宿、行李)一律由本人自理或由所在的寺庙、佛协负责解决。

3、自入学之日起,一律僧仪整肃,携带符合教规的衣物及生活用具,不得携带非僧人的衣物到校,违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有下列情况者 ,一律退回原推荐单位

1、入学时经复查、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

2、入学后学习不认真,跟不上教学进度,不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者。

3、入学后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或患传染病、精神病、发现有不良嗜好及事假一个月以上者。

4、凡退学者,一律退回原推荐单位。

九、在校期间的待遇

1、食宿免费,每月发给必要的生活费。

2、医疗费按学院有关具体规定给予报销。

3、教科书由本院发给,不收费。

十、毕业后的去向

1、学生毕业后,学院不包分配,原则上仍回原推荐单位工作。

2、根据需要并征得原推荐单位的同意,优秀者可留校任用。由本院调配安排工作。 本学院招生对象是出家女众,本招生简章仅供教内传阅,可在各佛教协会或寺院张贴,供报名者参阅。 亦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本院教务处索取《招生简章》《报名表》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 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镇慈云佛学院

邮编: 315611

联系人:宽彬法师

手机: 15924397379 QQ: 552133885

电子邮箱:kuanbin@163.com

宁海县慈云佛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三日

(表格可予附件自行下载)